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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西安市工伤保险条例与细则的简单介绍)

2024-10-26 11:09:25 保险常识 浏览:2次


西安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1、综上所述,十级工伤应该算是最轻的,西安十级工伤认定标准具体表现在器官部分残缺、生活能够自理、部分劳动能力下降、没有药物依赖等。经鉴定,职工为十级工伤的,会得到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赔偿,并可以拿到7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如果就此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还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条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职工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 后,自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原待遇,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 待遇。

2、西安市实施新修订的(2011),旨在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此条例的实施,旨在加强工伤保险制度的规范性和完善性,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效率和标准。通知强调,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伤职工都应按照《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3、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4、西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伤残鉴定细则第五章详细规定了工伤待遇内容。工作人员在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医疗费用将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规定报销,包括诊疗项目、药品项目和住院服务标准,特殊情况可先紧急救治。住院治疗的,可享受70%的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异地治疗的交通和住宿费用按公出标准报销。

5、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免。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欠缴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和欠缴期间发生工伤的职工,其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补缴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支。

西安市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1、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是: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法律分析: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是: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专家进行鉴定。

3、法律分析: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四份,《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4、进行工伤鉴定前,需先进行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局共同确认为工伤。随后,需准备医院提供的治疗病历等记录,作为支持材料。接着,向西安市劳动局下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在提交申请时,需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且符合要求,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5、向西安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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