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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海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2024-07-26 12:12:22 保险知识 浏览:12次


海南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

海口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

海口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起付标准:在一个年度内首次发生医疗费用(含门诊慢性特殊性疾病和住院)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50元。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6000以上报销比例为80%。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住院费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的为85%;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分析: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800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4000元。

海南医保是什么意思?

1、海南医保是指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该保险制度是以海南省内常住居民为主体,以意外伤害及疾病治疗为保障范围的医疗保障制度。海南医保的实施可以极大地缓解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困难,提高医保水平。

2、海南省社保医保是指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共同管理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社保制度主要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应的补偿和福利。

3、海南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4、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两项保险。在海南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以参保职工社保,其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家可以自行选择。养老保险的目的是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医疗保险的目的是解决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

5、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

2022年7月医保新规定

年7月1日起,烟台市将启动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轻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参加我市职工医保且正常享受待遇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年7月后为6397元,该数据后续将于每年年初统一公布。(3)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工资由本人按月如实申报。

医保报销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是待遇保障向门诊延伸和扩展。从2021年7月1日起,海南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新纳入银屑病等12个病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从原来25种增加到52种,扩大了慢病保障范围。三是从2022年1月1日起,海南提高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年7月医保新规定:医保参保业务不再共享人社数据,将单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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