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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死亡社会保险法,在职职工非因公死亡,单位和社保是否有赔偿

2024-07-15 10:16:29 保险知识 浏览:13次


意外身亡社保如何赔偿标准

1、社会保险意外身故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身故的,则按照工伤保险来进行赔付。如果不是工伤意外,缴纳有养老保险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社保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

在职职工非因公死亡,单位和社保是否有赔偿

1、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向死者家属赔偿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员工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后死亡的,员工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后死亡的,在法律上称为“非因工死亡”,单位应当承担员工非因工死亡赔偿责任。对于非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各省有些不同。

2、非工伤死亡的社保赔偿标准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二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3、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4、参保人员意外死亡,可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赔偿给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一般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而抚恤金则按职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来发。

5、深圳市非工伤死亡待遇是丧葬费和抚恤金,其中丧葬费的标准是三个月的工资,而抚恤金则按照月工资的六倍执行,当然,如果有两个亲属需要供养的,抚恤金是月工资的九倍。深圳职工在单位因为意外去世,即便不是工伤,家属也可以拿到一些赔偿。

职工非因工死亡,企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请问,死者家属应向谁要求非...

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14条、15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不会享受相关的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待遇。

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 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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