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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二十七条解读,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

2024-07-14 19:45:34 保险知识 浏览:12次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解读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

浙江省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为:相当于7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发放2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般十级工伤赔偿也就是5-7万左右的赔偿金。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本人的工资乘以7个月,享有7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那么你要是发生工伤辞职了,还有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和就业的补助金,具体的标准以各个省份和地区的不同规定来判定。

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的具体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规定。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流程:工伤报告。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解读江苏省工伤保险新规定

1、江苏省工伤赔偿的项目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等。根据医疗机构鉴定的工伤等级不同,支付的标准不同。鉴定为五级伤残的,需要支付14个月的工伤医疗补助金。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标准为5级伤残14个月,6级伤残补偿12个月。

2、第二十三条 达到国家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标准的医疗或者康复机构,可以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签订工伤康复服务协议,提供工伤康复服务。

3、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适用本办法。

4、用人单位未参加或者参加工伤保险后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该工伤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解读(2)

1、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017 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除工亡职工外,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职工工伤证》。《职工工伤证》由工伤职工本人保管,用人单位不得扣留。职工工伤证的样式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4、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5、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6、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又名《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于2004年1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二00四年一月十九日起公布施行。文件批号: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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