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故意杀害,自杀,酗酒,酒后驾驶,或者因为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不在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中。
1、法律分析:(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2、寿险在以下情况下不赔: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或欺诈行为。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事故或伪造证据来骗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例如,如果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会支付保险金。
3、法律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除此之外,不属于保险责任、不如实告知和申报、他人代签名、观察期内生病、故意伤害致被保险人死亡等情况皆不予理赔。
保险人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进行跳伞、潜水、攀岩、探险活动等休闲娱乐性高风险运动的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并根据主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项目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就看是按照什么职业要求承保,分两种情况,第一购买保险的时候你的职业类别就是极限运动员,这样的保险既然能承保都是可以赔付的。
从事,一般是指专职或兼职这类工作/运动,是职业的。例如这类运动的运动员,教练员等。像游客,爱好者偶尔参与一两次,就不会被称为从事某某运动。
这要看保险人所购买保险产品的免责条款里面有没有提及高风险运动免赔,如果有提及那么理赔是没法完成的。
九)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十)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1、从事,一般是指专职或兼职这类工作/运动,是职业的。例如这类运动的运动员,教练员等。像游客,爱好者偶尔参与一两次,就不会被称为从事某某运动。
2、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3、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被保险人因为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4、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被保险人因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5、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常见的有被保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核辐射、感染艾滋病毒、患遗传性疾病、注射毒品等等,不同的产品其所设置的除外责任不一样,大家要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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