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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辽宁省工伤保险标准条例)

2024-03-20 10:28:38 保险资讯 浏览:17次


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

1、工伤 社会保险 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留有储备”的原则征收,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当年结余转下年使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根据支出费用和各行业工伤发生频率实行差别费率。

辽宁省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2、具体标准内容如下《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缴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

3、辽宁省七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如下: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

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是什么

1、工伤 社会保险 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留有储备”的原则征收,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当年结余转下年使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根据支出费用和各行业工伤发生频率实行差别费率。

2、第一条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辽宁 工伤保险 待遇标准指的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 工伤赔偿标准 ,是指 工伤 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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