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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利益(t投保人丧失被保险人利益)

2024-03-19 4:06:47 保险知识 浏览:32次


什么是保险利益

1、保险利益的意思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利益。保险合同的成立,以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为前提条件。财产上的保险利益为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对保险财产享有的经济利益。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情形

1、第四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2、会的,如果您无法证明您对这个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话,保险公司会拒绝向您赔偿。至于你所谓怎么证明保险利益这回事,其实是这个车辆损毁时或有责任时,你是否是因此产生了真正的损失者,且这种损失本身是合同所定的。

3、如果被保险人享有汽车的使用权,出现事故以后,保险公司也需要进行理赔,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

1、订立财产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2、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3、这个说法肯定是错的。《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注: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4、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5、保险利益原则从法学的角度看,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由两层具体含义: 只有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的资格。

6、一般来讲,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受益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并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只是受益人不得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怎么理解这句话...

1、即投保人因保险标的的存在而享有利益,因保险标的的丧失或者损害而遭受损失。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即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

2、全部无效,保险法规定的是合同无效。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意思是保险标的与投保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比如我不能为美国白宫投保。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

3、被保险人是投保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项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4、根据旧《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但新《保险法》修订为: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权如何处理求解

《保险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正确】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保险公司理赔吗?

投保人在为被保人买保险时,必须有法律上的保险利益,即在法律上有法律承认的合法关系,否则保险公司是不承保的,也就没有以后的理陪出现。

其实,孩子是亲生的就是法律关系,现在医学很发达,发生理赔时作个DNA鉴定就可以了证明亲子关系。如果你这位朋友帮她的孩子投了保,万一发生理赔,也没有问题,只需出具证明和说明情况即可。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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