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

以下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除外责任的是(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2024-03-18 18:50:51 保险常识 浏览:35次


以下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除外责任的是

1、基本责任是指标准化的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的直接和间接责任;特约责任是指标准化保险合同规定属于除外责任的范围,而需另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保险合同内特别注明承保负担的一种责任。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情况有哪些

1、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保险事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只对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负责,对于超出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情况如下: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

3、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2)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3)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免责情形

”该条规定包含两种保险无效的情形: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作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主要指被确定为无民事能力的精神病人。

一般都在保险条款中予以列举。保险责任明确的是,哪些风险的实际发生造成了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保险责任通常包括基本责任和特约责任。

保险合同负责条款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款。对于免责条款,保险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人身保险合同中除外责任的范围包括:(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但投保人已经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自杀。

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虽然难以用货币估价,但同样要求投保人与保险标的(寿命或身体)之间具有经济利害关系,即投保人应具有保险利益。

买保险的问题,请懂的人帮我一下

看保险条款人们在买保险之前想要准确地了解保险的内容,就要看保险条款。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同消费者签署的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它规定着一份保险所包含的权利与义务。

首要考虑年龄因素。保费的支出,应为年收入的10%—15%,保额设定为年收入的6-10倍,为宜。但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否有社保,请关注其中得到医保和养老。

另外,对保险很陌生的人来说的话,要想从众多产品中选出适合自己的产品,难度系数会特别大的,很容易就会买到低性价比或比较“鸡肋”的产品。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大病治疗费用的负担,让父母病有所医。意外险对于已经快50岁的人群来说,其往往会存在骨质疏松的问题。平时不注意就容易发生摔伤、骨折等意外事故。因此,意外险也是有必要购买上的。

有没有保险赔被他人迫害

你这属于刑事案件了,保险公司当然不给你赔,这个只能找给你造成伤害的人给你赔偿。单位即使没给你买保险你也拿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是你可以起诉公司,因为他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你买保险。

被人故意伤害符合 意外险的赔付条件,所以是可以赔付的。

当然可以,你购买保险,人身意外险,然后指定受益人,就是你的孩子。这样在你发生人身意外的时候,你的孩子将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所有保险金额。这个前提是,意外伤害。自行伤害,就是自杀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骗保更不可以。

我们向往人性的美好,但在阳光深处,有可能藏匿着罪恶,最近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18岁女孩被姐夫投毒百草枯”。

该保险分为基本保障、中级保障、全面保障三个层面,投保人可任选其一。

被人刺伤是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保险公司承保的是意外,而被人刺伤显然不属于意外,属于他人故意或恶意行为,应该由施害人进行赔偿。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因为严重的脑震荡住院治疗...

1、本人有人身意外保险,由于无证驾驶造成的伤害可以理赔吗,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2、多种原因同时发生,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体上会分两种情况: 如果这些原因都属于保障的风险,则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这些原因都属于除外风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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