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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最新版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

2024-03-18 8:57:07 保险常识 浏览:26次


南京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按照员工的工伤等级确认,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南京工伤赔偿标准2023

南京工伤赔偿标准2023 南京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费用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工资标准和所在单位等因素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费用补贴: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补贴金额不同。

法律主观:工伤赔偿的标准有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的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若是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有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要求:住院期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交通费、食宿费 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亡待遇标准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南京工伤保险受保人怎么查

1、查询工伤保险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社保中心查询: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工作大厅,请工作人员帮你查询。

2、每个事业单位都有相对应的咨询热线,如果想要查询工伤险的话还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45进行信息查询,这样既方便又有效率,同时还可以进行政策查询。

3、工伤保险的查法就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社保卡,直接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4、五险一金工伤保险查询方式如下:可以携带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去所在地社保局查询,代办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与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可以自主在网上查询或拨打12333,通过语音客服或人工客服查询。

南京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法律主观: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医疗费: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一般标准为100元每天。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工亡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南京

江苏省2021最新工伤工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具体标准如下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法律分析: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南京市工伤保险部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社会统筹,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本人及其供养直系亲属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第四条 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工作。

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级统筹区内机关(含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工伤待遇仍按原办法办理。

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工伤保险待遇第五十五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以及康复性治疗和辅助器具配置,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并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为贯彻实施《 工伤保险 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妥善解决工伤保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我省工伤保险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现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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