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养老保险的规定是,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纳养老保险期限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参保人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养老保险的规定是,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纳养老保险期限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参保人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中央层面: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负责。该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七条的规定,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而具体的经办工作则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执行。
4、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可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 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4、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自201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之后开始实施的,现在是在201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5、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失业保险可以补交,工伤保险不可以补交,如果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共伤,职工工伤所产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生育保险可以补交。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2010年10月28日颁布的,当日开始实施。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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