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释义】本条是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和主要筹资渠道的规定。
1、退休后还可以交养老保险。退休后之后,如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的,当事人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退休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符合规定后,退休后不需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仍可享受医保待遇。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可选择继续缴费至满足规定年限,确保退休后享有医保待遇。即使退休三年,符合条件者仍可受益于医保政策。
3、企业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之后企业就不再为其参保了。只能自己去延缴或者转回户籍地来申请退休。
实发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保上年度工资总额是指实发工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人工资通常是指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这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在整体的薪酬统计项目中计算得出的。
应发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十一》,社保上年度工资总额是指应发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该平均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列入了总体的薪酬统计项目。
法律分析:一般按照应发工资计算。社会保险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保缴费基数的定义是上年度月平均应发工资。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单位需要员工签名确认。若未签名,员工有权向主管人员询问调整基数的依据。社保缴费基数是决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重要因素。应发工资是指在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等之后的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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