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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42条)

2024-11-13 10:06:11 保险资讯 浏览:6次


怎样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42条

1、《工伤保险条例》的第42条内容是:【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2、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不会一直下去,如果具有《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那么就要停止享受。

3、工伤职工若被判刑,是否还享有原工伤待遇?答案是肯定的,除非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所列的条件之一。条例明文规定,工伤职工享有以下三种情况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二)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三)拒绝接受治疗。

4、其所在旅行社可以提议停止其工伤保险待遇。但是某事出有因,可能只是一时情绪问题,企业领导应该在了解劝说下帮助黄某治疗,尽最大可能使其恢复健康,而不是单一地停保《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险待遇。

5、法律分析:工伤职工被判刑后,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非出现《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停止享受原工伤保险待遇。

有哪些情形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③拒绝治疗的。

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时、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拒绝治疗的情况下,就应当停发工伤保险待遇。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不包括第三方支付的医疗费用。 工人的补偿福利不会永远持续下去,如果其中一种情况是在第42条规定的工人补偿保险法,可能会被终止。此外,如果职工因第三人侵权而受伤,则可以双重享受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待遇,但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他情况下,不能双重享受。

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可以停止其工伤保险待遇吗?

1、法律主观:工伤职工拒绝接受治疗的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伤职工拒绝治疗、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法律分析: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法律分析:当出现当事人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情形时,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些情形或不满足基本条件,或在程序鉴定上不主动配合,故无法认定是否为工伤以及是否享受待遇。

4、工伤职工存在这些情形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比如伤情已经恢复好了;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接受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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