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包括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员工购买这五大类保险,属于单位法定的义务和责任,必须为员工强制购买的!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拒绝。
1、社保断缴可以补缴几个月一般来说社保断交了以后是只能够补交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的,如果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可以延长到最近12个月。对于已经退休了,但是社保没有缴够年限的人群来说,可以一次性补交到15年,但是也要满足相关的条件。
2、社保补缴可以补几个月社保 可补缴24个月。我国法律规定社保最多可以缴纳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计算(按补交的时间段计算,而不是按累计月数计算。比如这个月是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任何时间段,按一年计算。
3、成都社保补缴可以补几个月 成都社保补缴可以补3个月,因为成都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断交4个月,如果断交超过4个月就不能补缴了。成都社保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导致的断交,参保人可以因为单位给予补缴,不过,成都社保补缴最多可以一次性补缴3个月,只能补缴之前的3个月的社保。
4、【法律分析】:社保一般可以补缴近三个月的,但是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无年限限制,无论多久都可以补缴。补缴社保的,应带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
5、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一般只能补缴近3个月的社保。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6、社保补徼可以一次补几个月的,这个没有明确规定。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但前提是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社保中断。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补缴期限超过四个月的会影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补缴期限超过一年的需要缴纳利息。
1、入职当月企业要缴纳社保。【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
2、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入职当月企业要缴纳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法律分析】是的,员工入职当月和离职当月都应该缴纳社保。员工在职一天就应该给员工缴纳当月社保。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4、针对这种情况,大部分企业是这样规定的:(1)在当月15日之前离职的员工,公司不为其缴纳当月社保;(2)在15日之后离职的员工,公司会为其缴纳当月社保;(3)如果员工是当月15日之前入职,公司会为其上社保;(4)员工在当月15日之后入职,公司就会在下个月给员工上社保。
5、如果劳动者的入职时间在当月15日之前,当月会缴纳社保;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补缴当月的社保。如果入职时间在当月15日之后,则可以在次月缴纳社保。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因此从全文叙述可以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法律上有规定必须要给员工买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法律主观: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社保补缴时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5、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6、我国《民法典》和《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别,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聚聚承担该项法定义务。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可以转到后进行补缴,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通常情况,社保补交最多可以补交2年的,但是不同的地区政策不同,具体要以当地社保局的政策为准。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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