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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甘肃省工伤保险条例解析)

2024-10-27 10:21:33 保险常识 浏览:2次


甘肃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

1、甘肃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如下: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甘肃省2024年六级工伤赔偿金额的规定是什么?

1、第一类是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以及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已经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费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工伤人员,他们将参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而不再参与此次伤残津贴的调整。

2、甘肃省六级工伤赔偿金额的规定是按照工伤人员的伤残程度来确定赔偿标准的。如果是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按照新发生工伤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3、甘肃工伤事故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是用人单位员工出差伙食补助费的70%予以赔偿,然后交通费,食宿费,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这些全部都按照有关机构出具的费用清单赔偿,残疾赔偿金需要结合员工本人的伤残等级和工资计算。甘肃工伤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 治(医)疗费。

甘肃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甘肃省依据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规定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为雇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职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并实施了《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这是在2012年2月24日的第102次常务会议上经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的。该办法的公布标志着新的工伤保险管理规定正式生效,自2012年4月1日起在甘肃省范围内开始实施。

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第十二条 市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最先接到工伤认定申请的市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向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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