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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正文

2024-09-29 8:34:56 保险常识 浏览: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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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正文详细规定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应遵守的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管理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具体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2、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有依照《条例》和本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市和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3、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的具体支付项目和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第七条 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要求认定工伤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向用人单位登记地的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5、京人社发〔2024〕10号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

6、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242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2024年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1、本次调整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2、它是指支付给一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达到生活护理等级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都是按月发的。按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应每年调整一次。

3、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资金来源工伤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北京市工伤离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1、在北京工伤离职赔偿的规定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终止劳动关系时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根据职工的伤残级别,分别是5~30个月的工资不等。

2、一般来说,这个工伤离职公司的赔偿标准是要看工伤的级别和程度的,如果是六级工伤的话则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到18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是七到十级的工伤的话则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到13个月的本人工资。

3、员工工伤之后离职不仅能够获得工伤赔偿,还会根据员工的工龄来给与离职补偿,若员工工作时间在五年以下,一把给与三个月的员工工资,若是工龄十年以上,可以补偿六个月的工资。工伤后离职的赔偿规定是什么?工伤认定后离职能要到赔偿。

4、工伤辞工赔偿的计算方法为“经济补偿金乘以2”,至于经济补偿金,则需要结合职员在单位的就职时间、辞工的职员在单位正藏工作前可以获得的工资有关。当然,受工伤职员辞职,并不一定可以获得赔偿。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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