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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保险被保险人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01

2024-09-23 23:02:40 保险资讯 浏览:3次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海洋保险被保险人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01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问题,被保险人就是保单的受益人,所以需要具有可保利益的抬头。(就是对货物有经济买卖关系的)。进出口做CIF时,可以写发货人为被保险人,然后背书转让保单给客户,也可以直接写收货人为被保险人。由于被保险人有唯一性,所以个人抬头的要提供身份证号码或者护照号码。

2、.发票号码(INVOICE NO.):此栏填写投保海洋货物运输保险货物商业发票的号码。2.保险单号(NO.):此栏填写保险单号码。3.被保险人(Insured):如L/C和合同无特别定,此栏一般填信用证的受益人,即出口公同名称。

3、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赔付

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赔付责任范围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在保险期间,若货物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单上的条款进行赔偿。平安险负责赔偿:-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全部或推定全损。-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等意外事故导致的货物损失。

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附加险、战争险、罢工险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时效为被保险货物在卸船之时便开始计算,最多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则不给予赔偿。

3、海运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期限通常遵循仓至仓条款(WarehousetoWarehouseClause-WWClause)。该条款规定,保险责任从被保险商品离开保险单上注明的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地点开始,涵盖海上、陆地、内河和驳船等常规运输过程,直到货物到达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这一责任期限通常不超过货物卸离海轮后的60天。

4、货物原残是发货人的责任,属于保险条款的险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船残、工残或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只要在承保期间内发生均属保险责任,保险人应予赔偿。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被保险人的义务

1、在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被保险人承担着一系列义务,以确保保险权益的顺利实现。若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并在发现货物损失时,立即向保险单上指定的检验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

2、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后立即支付保险费;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前,保险人可以拒绝签发保险单证。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通知后,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修改承保条件、增加保险费。

4、因此,被保险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在享有保险赔偿请求权的同时,也承担着一系列义务。这些义务自海上保险合同有效成立之时产生,对被保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遵守保证条款义务的法律要求海上保险合同的保证可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保险责任期限

1、战争险的责任期限以水面危险为限,即从货物装船到卸船,或者从装船日到目的港卸船后15天,以较早者为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货物未卸离海轮,保险责任将从目的港海轮到达当天午夜算起满15天后结束。另外,如果已投保战争险,加保罢工险是免费的,这一条款在保险合同中也有明确说明。

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自被保险货物全部卸离海轮起算。

3、最后,关于索赔,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港卸离海轮后,索赔期限为两年,自此时开始计算。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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