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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长春市大病医疗保险条例,长春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024-09-22 21:30:38 保险常识 浏览:3次


长春居民大病保险(个人现金部分)报销

长春市医保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即最高报销25000元。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5%,即最高报销55000元。

长春市大病医疗保险条例,长春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即最高报销25000元。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5%,即最高报销55000元。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即最高报销90000元。

如果个人所付的治疗费用在五万以下,包含五万,报销比例为50%,最高可以报销25000元。如果治疗费用处于5-10万这个区间,可以报销55%,最多报销55000元。如果是10-15万,报销比例为60%,最高可以报销90000元。以此类推,最多可以报销20万以上的部分,限额140000。

报销范围 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其他大病等。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3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为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加新农合目录一并执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按照自然年度执行,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就医的城乡居民,享受当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参保(合)人员跨年度住院治疗的,应在当年12月31日结清当年医疗费用。

长春居民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可以。根据法师兄查询显示:长春市居民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医保的报销费用范围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三部分。不过门诊报销的比例相比起其他两项用要少一些。

根据长春本地宝查询得知,长春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可以报销。长春市居民医保对普通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但报销比例在50%以下。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金额会根据详细的医保政策和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情况有所不同。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门诊与急诊: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70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目前,各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没有门诊报销的。只是职工医疗保险现在增加了门诊报销。再去医院看病的时候,交费时顺便报销了医药费。居民医疗保险没有门诊报销。

其中,门诊病人享有门诊费用的最高年度报销额为600元,住院病人则按实际费用的60%至90%进行报销。门诊慢性病报销则根据疾病种类和医疗费用进行相应的报销。长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种自愿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缴费标准为一档或二档,可以享受门诊、住院、门诊慢性病等方面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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