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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广西工伤保险条例那年实施的词条广西工伤赔偿标准

2024-09-17 2:57:54 保险资讯 浏览:4次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包含广西工伤保险条例那年实施的词条广西工伤赔偿标准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可领取40%的工亡职工工资;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这一比例还会额外增加10%。但请注意,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应超过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是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计算。

3、广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广西乡镇企业对7级工伤伤残怎么赔?

1、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第二十四条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第二十四条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广西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有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0左右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个人的缴纳比例在0.5-1%之间。生育保险。单位的缴纳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的缴纳比例在0.5-2%之间,个人不缴费。住房公积金。单位的缴纳比例在5%-12%之间,个人的缴纳比例在5%-12%。

第八条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计算公式: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数额=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缴费费率。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数额=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职工人数×单位缴费费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首次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时,根据生产经营范围对应的行业内费率档次确定,跨行业生产经营的按最高风险行业确定。工伤认定费和其他法定费用可以在基金中支付,基金按照当月征收总额的12%提取储备金,用于重大事故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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