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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工伤保险条例 实施时间(工伤保险条例令第375号)

2024-09-14 3:56:42 保险常识 浏览:9次


中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知,新版《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实施。新版《工伤保险条例》共计9章83条,主要涉及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缴费标准和费率、参保条件和流程、责任与义务、伤残鉴定与评定、救助管理、监督检查与处罚等方面。

工伤保险条例(2004版)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时间是2004年1月1日,该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济和经济补偿而提供的重要依据。只要是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当中的员工,都可以按照本条例当中的规定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该条例由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这款保险条例有两个版本。一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二是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这两个版本于2011年开始生效并一直沿用。工伤保险条例2021全文是2021年现行有效的《工伤保险条例》,是由2003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生效实施,并与2010年12月20日修订后重新公布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并没有专门的《工伤保险条例》。如果是2004年以前发生的工伤事故,一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

年工伤鉴定为四级无护理,属于单位工伤因为那时没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未交工伤保险的话,全部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的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于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发的行政法令、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行政命令或下发的行政操作性文件。

2、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3、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5、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工伤赔偿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以及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求百度大神可得)大概赔偿内容: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离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离职)。具体金额得依据你的工资收入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几个版本

这款保险条例有两个版本。一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二是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这两个版本于2011年开始生效并一直沿用。工伤保险条例2021全文是2021年现行有效的《工伤保险条例》,是由2003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生效实施,并与2010年12月20日修订后重新公布的。

最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是国务院2003年制定、2010年12月20日修改的版本,各省也在2011年对本省工伤保险规定做了相应修改。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因工致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全国统一标准——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参保则由企业支付)。

根据查询河南省劳动局官网显示,截止2022年9月15日,2021年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已更新为2022年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所以有最新版,该2022年条例更新内容20余条,可通过河南省劳动局官网进行查看。

天津企业职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适用法规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通知强调了企业职工道路机动车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适用法规问题,旨在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2号),确保工伤认定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材料。

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工作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必须能够证明交通事故与工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例如,工作任务需要驾驶车辆,或者事故发生时员工正在执行工作职责。

一)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5号)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违章引发的交通事故不适用于工伤申请。依据相关法规,只有在特定情况下,职工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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