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杭州市社会保险法第21条)

2024-09-12 13:09:36 保险常识 浏览:6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农村户口个人可以买社保吗

农村户口无单位可以交社保。如果持有农村户口的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购买社保,并代为缴纳社保费用;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则以个人的身份也可以自行申报社保登记并购买社保。

法律分析:农村户口也是可以买社保的,因为办理社保并没有户口上的限制的。如果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的话,那么企业一般都会办理社保的。如果没有工作的话,也可以自行去办理社保,也就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社保机构办理。或者也可以直接办理农村社保。

根据华律网查询显示,农村户口中的个人可以买社保,个人是灵活就业人员的,则可以自行购买社保,并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个人有用人单位的,则可以由单位为其申报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

没有单位也可以买社保。当事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购买社保,但是个人只能申请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的社保只有单位才能为职工购买。个人交社保流程:如果个人是有城镇户口或者说个人是农村户口,就可以去当地的社保服务点,或者是去区县级的社保局自己进行社保的缴纳。

单位不缴失业险,是否有义务补偿职工损失?

1、若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没有缴纳相关的失业保险费,而导致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不可以领取到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游某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失业金。

2、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辞退员工未给办理失业险的话,员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失业保险金,并主张经济补偿。员工入职后,公司就应当为其办理社保,失业保险就是其一。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是公司的过错,员工被辞退后也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3、公司没有履行法定责任义务,障碍或影响了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的实现,可以主张公司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公司拒绝履行的,劳动者则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获得经济补偿。同时,可以主张公司承担相应的损益补偿,如果补偿没有查到判例。

4、那样这样的情况下,做为工作单位而言就应当具备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应当正常给我们职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与此同时还应当为他们的职工正常来赔偿一定失业金损失,当然这失业金待遇因为没办法从失业险之中领取,所以说只能以经济补偿金的形式,来获得失业金待遇的领取。

5、当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给员工购买相应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这样的义务,一切后果都需要用人单位承担。作为劳动者,可以直接到相关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提供合理的证据,索要我们应有的赔偿。公司承担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是生育险、工伤险、养老险、医保、失业险、公积金。

养老金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保险法》:该法规是中国养老保险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旨在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及相关权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条例》:该法规为中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49条第3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该条第4款还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二)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 (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的保险办法

1、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生育保险工作。

2、根据通知,经过市政府的审议和批准,《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已经正式出台。这个办法旨在为杭州市的职工提供生育保险保障,以确保他们在生育期间能得到必要的经济支持和权益保障。该办法详细规定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待遇标准、申请流程等相关内容,旨在促进生育健康,减轻生育带来的经济压力。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以下项目:(一)生育津贴;(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三)生育医疗费用;(四)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4、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以下项目: (一) 生育津贴 ;(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三)生育医疗费用;(四)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宪法中有关社会保障的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2、法律主观:现行宪法关于社会保障权的规定现行《宪法》与社会保障权相关的条文包括第14条、第21条、第42条、第44条、第45条及第49条。内容包括:第一,对人民生活的改善。

3、宪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4、中国宪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合同相适应的社会福利制度”。这意味着国家有责任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这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基本保障和福利,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5、宪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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