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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武汉市城镇医保大病政策

2024-09-08 1:03:42 保险资讯 浏览:7次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湖北省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武汉市城镇医保大病政策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武汉大病医疗二次报销的条件主要包括参与基本医疗保险、自付医疗费用达到一定额度、所患疾病属于大病医疗救助范围等。患者需要在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报销。同时,政府和社会也应继续加强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为更多需要帮助的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2、审核: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病历资料的初审工作。

3、据国家最新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4、武汉4月启动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预计在今年4月,武汉市将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患者,报销后个人承担费用超过8000元,可分段再报销50%-70%。据了解,武汉市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超过起付线标准部分,按医疗费用高低再报销50%、60%或70%。

5、综上所述,大病报销是指被保险人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限额后,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法律依据】:《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重症保险包括哪些病症

重症疾病(7种):高血压Ⅲ期(伴心、脑、肾并发症)、糖尿病(伴感染或心、肾、眼、神经并发症)、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重症医保是武汉市医疗保险中的一个附属险,分为十个病种,分别是:高血压3期伴并发症、糖尿病伴并发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白血病)、精神病、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帕金森及帕金森综合种、系统性红斑狼藏、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法律主观:我国的大病保险包括: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深度昏迷、严重阿尔茨海默病等。

湖北省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湖北省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一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可报销65%;二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60%;三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50%。

湖北省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一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可报销65%;二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60%;三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50%。

百分之85。根据湖北居民医保介绍显示,2023年湖北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为百分之85。相比于2022年提高百分之10。湖北省位于中国中部,长江中游,东邻安徽,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接壤,南接江西、湖南,北与河南毗邻。

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法律分析: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省内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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