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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要有可保利益吗,人身保险可保利益有哪几种情况

2024-09-07 14:33:58 保险知识 浏览:6次


保险法之可保利益的范围

保险利益,又叫“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损以及因保险事故不发生而受益的损益关系。

人身保险可保利益有哪几种情况

1、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具有的各种利害关系。一般包括:人身关系,即投保人以自己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亲属关系,即婚姻、血缘、抚养和赡养关系。雇佣关系。债权债务关系。

2、人身保险可保利益可分两种情况:(1)为自己投保。投保人以自己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投保,当然具有保险利益。(2)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保险利益有严格的限制规定,主要包括:血缘、婚姻及抚养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业务关系等。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利害关系论;一种是同意或承认论。

3、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有哪四种情况(一)本人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的保险利益任何人都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都具有无限的保险利益,这是各国法律都承认的一条原则。因此,任何人都可以为自己投保任何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金额则一般根据投保人的交费能力以及其实际需要确定。

4、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往往是财产或者承担的某种责任,往往具有可转移的特点。因此在财产险中,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是是必须的。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5、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为什么保险要强调可保利益原则

首先,可保利益是海上保险合同合法生效的基础。它确立了保险合同的合法依据,确保了合同的效力。其次,可保利益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无论是哪国的海商法或保险法,通常都会明确要求可保利益作为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不允许合同双方随意改变这一条款。

购买保险的时候强调可保利益原则,主要是因为它在保险业务当中,有几项重大意义。比如防止保险合同变成赌博、防止被保险人道德问题、限制保险补偿,有了可保利益原则之后,就可以避免这些事情发生。所谓可保利益,就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要求投保的财产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的确定是为了通过法律防止保险活动成为一些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从而确保保险活动可以发挥分散风险减少损失的作用,因此保险利益原则的重要作用不可偏废。保险利益原则的使用可以有效防止和遏止投机行为的发生。依通说,保险利益原则的适用是防止道德危险的必备要件。

为什么保险合同的生效和可保利益有关

为什么保险合同的生效和可保利益有关的原因是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因为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必须要有可保利益,不然就违反保险法,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将与自己无关的项目投保,企图在事故发生后获得赔偿,是违背保险损失补偿原则的,对此法律不予保护。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明文规定,无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首先,它确保了合同的合规性。保险合同的本质并非赌博,其区分关键在于投保人对被保险标的是否拥有可保利益。如果合同签订时投保人没有相关利益,那么这种合同可能沦为赌博。可保利益原则要求只有当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合法利益时,才能签订保险合同,从而避免保险合同转化为赌博形式,维护保险的初衷。

保险标的必须要有确实可保的利益才行,当然也只能保他的可保利益了。比如一台电脑,价值4000元,但你用这台台电脑每天能给你创造上百元或上千元的价值,但是在投保时你只能给你的电脑投保4000的保值险,肯定不能投保他创造的价值的保险,因为那不是他的可保利益,因为这个利益是不确定的。

防止保险合同变成赌博和道德危险保险的原则是保障,是为了减少损失而存在的,而不是为了发财而存在的。如果没有了可保利益原则,那么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对没有利害关系的东西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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