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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赔偿39条,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4-09-04 17:15:13 保险知识 浏览:9次


农民工的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农民工死亡赔偿是多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年工伤亲属丧葬费赔偿标准如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死亡索赔流程:由参保单位持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门办理死亡减员。

3、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3具体如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39条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

员工工伤死亡家属应当是从工伤保险基金当中赔偿相关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当中明确的规定,丧葬补助金应当是按照6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工亡补助金、丧葬费赔偿对“上一年度”如何界定...

应该按赔付时的上一年度。如果赔付时,上一年度的数据出来了,就按上一年度的数据。否则就是再上一年度的数据。比如说,如果现在赔付,肯定是2011年度,如果是明年初,2012年的数据还没有出来,仍按2011年度,如果2012年度的数据公布了,则按2012年度。

丧葬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6个月计算。,工亡补助金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以职工生前工资为标准,配偶按照每月工资40%发放,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您好,如果因为工伤死亡,即使老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建筑施工单位也需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亡的规定标准予以赔偿,202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948240元;还有6个月的丧葬费,如果有需要死者供养的亲属,这些亲属都有抚恤金。

法律分析:工伤丧葬费不可以重复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赔偿给工亡职工近亲属。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丧葬补助金外,工伤保险基金还应当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工伤而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万-60万的赔偿金额,父亲年满60岁,母年满55岁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未成年需要抚养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该子女年满18周岁。

工厂工人工作中意外身亡如何赔

工厂的工人在工作中意外身亡的,可以申请工作的认定,认定工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赔偿。

境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工人的死亡与工厂无关,工厂没有过错,那么工厂当然没有赔偿的义务。

不是工伤在厂内意外死亡怎么赔偿?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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