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时,应将其视为一项费用支出,并在会计分录中作如下记录:借:社会保险费支出(或相关费用科目)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此分录反映了企业实际支付的养老保险费用,将其从银行存款或现金中划出,并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
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同理,对于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科目。
根据2014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如养老、医疗、失业等)应在“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科目下记录,而单位的部分则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社保计入以下会计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社保作为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一项福利,通常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在这个科目下,会详细记录企业应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奖金、社保等。当企业为员工支付社保时,相应的金额会减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余额。
1、应付由企业负担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会计处理为借应付职工薪酬,单位部门和个人部门分别进行记录,带位银行存款。在计提时,借类别写明管理费用,具体为社会保险费用,贷类别写明应付职工薪酬。
2、企业为职工购买的社保费,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
3、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业务有两种,第一种是企业内部职工的社保,个人负担的部分。这种情况,需要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保,同时,企业承揽对应的企业部分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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