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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两年内住院治疗,被保险人过去两年内因摔伤住院手术而不是患病,影响购买保险吗?

2024-09-02 20:48:43 保险知识 浏览:9次


有关商业保险的问题

1、商业保险,相当于社保的一个补充。社保保障较低,只能满足基本的保障需求,有必要购买商业保险。商业医保中的重疾险,符合理赔条件就可以给钱,可以弥补很多家庭没钱治病的困境。商业保险可以选择购买更高的保额。

被保险人过去两年内因摔伤住院手术而不是患病,影响购买保险吗?

这里逐个的来简单分析一下:寿险:寿险的健康告知相对要宽松一些,一般来说只要没问到两年内住院的情况的,这一条不影响购买保险。重疾险:重疾险大概率会问到两年内的住院,这时候就要看具体情况来定了,比如住院后是否已经痊愈,如果是的话,走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一般不会有太大影响。

绝对是不可以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的认定,一定是来自于具有专业医疗机构的诊断。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一面之词,就判断你是否有疾病。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x 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x 110%。

因为是分红保险,不包含健康医疗,所以对健康要求不是很严格,比较容易申请。

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因为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我有住院病史,买了保险超过两年后,再住院理赔吗

1、是可以理赔的。在连续投保两年以后,已经满足了中国保险行业所规定的不可抗辩期,按照不可抗辩条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两年后,老王得了保险合同里的重疾,保险公司就必须赔。 这种解读的依据主要是《保险法》第十六条的 1~3 款: 给大家通俗翻译一下: 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 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和拒赔。 合同成立 2 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而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

3、有住院病史,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已经知道并且同意签订保险合同,且再次住院属于保险范围内的,保险公司是需要理赔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4、保险法并没有规定投保两年后如有重大疾病涉及理赔查以往病历,而规定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即之前有重大疾病未告知,但是在合同成立两年后发现之前病史,仍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来进行赔偿。

5、如果老王隐瞒糖尿病病史,成功投保,两年内,保险公司并不知情,也没有解除合同。两年后,老王得了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公司要赔付。这种解释主要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1至3款:给你一个通俗的翻译:乍一看,好像是“两年后,你完全不用担心理赔”的意思,但实际上,这种解读还不够全面。

6、你两年前虽然在医院做过检查,但是并没有确诊,这种情况下,如果买了保险得了重病,保险公司是应该给予理赔的。在投保时要清晰告知健康状况的重要性,毕竟刻意隐瞒过往病史,或是已生病而不自知,对后续的理赔都有着极大的影响。

带病投保满两年保险公司一定就会理赔吗

1、带病投保并不是过了两年就一定会赔偿。尽管在保险法中有一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即在投保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该要承担相应的保险理赔责任。但是如果投保人蓄意骗保、故意不履行健康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还是可以无视不可抗辩条款,不予理赔同时也不予退保费的。

2、带病投保可以理赔,但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理赔,具体如下:有如实告知: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有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且保险公司有针对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给出合理的承保结论。那么被保险人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3、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带病投保,在投保前已经患有癌症,就算过了2年的时间,保险公司同样是可以拒赔的。 不可抗辩条款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基础,本案原告在投保时存在蓄意不实告知,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4、带病投保发生理赔,投保人向保险公司发出理赔申请,如果投保时间不满两年,很有可能被拒保,因为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是“轻核保,重核赔”的,如果被保险人在医院有过就诊或者医保卡有买药的记录,被其他保险公司拒保过,很容易被核查出来,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5、带病投保如果当初如实进行健康告知了,那么保险公司是不可以拒赔的。而没有如实告知的话,投保人就违反了如实告知条款。即使保险合同已经满了2年,但是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付的。所以保险合同满2年,保险公司不能拒绝赔付是有条件的。

带病投保只要熬过2年,保险公司就必须赔?

1、如果我们在健康告知这一步骤的时候隐瞒了情况,那么即使熬过两年保险公司也可能不会理赔的。合同里规定了,我们在投保时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我们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2、由此可得知,买保人,在带病投保的基础上,熬过两年,也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偿,一旦保险公司起诉保险人存在骗保行为,倘若一旦坐实,那么一切后果均由买保人承担,因此,大家在买保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3、在这个条款的保护下,大部分人未如实告知,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是,大家请注意,并不是所有带病投保,熬过两年就万事大吉了。如果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也未必起作用。我翻阅了最近几年的很多案例,发现有这么两种情况是不赔的:(1)投保前已经得了重疾,两年后,申请理赔。

4、以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为由,决定不予给付该笔保险金,同时解除保单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原来,保险公司在龚父到公司索赔后,即派出理赔人员开展调查工作,查出龚某于1998年在西安读大学时,曾因患肝炎入院治疗一个多月。保险公司认为龚某在投保时隐瞒了这一重要事实,便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

怎么算过去两年因病住院

1、投保人在进行健康告知的时候,“过去两年因病住院”指的是从购买保险的那天开始计算,被保险人在过去的两年中,是否曾因疾病原因而住院治疗。如果被保险人在这段时间里曾经因病住院,投保人就要将这段病史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在阅读并填写“健康告知”的时候,投保人要遵循以下原则:(1)有问必

2、医疗行为:被保险人因病住院、手术或连续服药30天以上。

3、住院和手术,这很容易理解,如果有就需要告知保险公司。 我们重点看“遵医嘱服药连续超过30天”,这包括两个条件:遵医嘱和连续服药超过30天。 所以这指的是如果医生建议规律服药,周期超过30天,不管实际开没开药、吃没吃,都需要告知。

4、就医行为和保险情况 符合该选项,就要如实告知,之后智能核保会进一步询问被保人在过去两年具体因疾病引起的住院、手术,或者在过去2年曾被保险公司以非标准体进行承保的情况。

5、被保险人过去两年因病住院、手术或连续服药30天以上的情况,一般都是不符合百万医疗险投保要求的。如果疾病比较严重或是一种需要长期治疗的疾病,保险公司大概率会拒保。如果大家只是因为意外受伤住院或者很小的疾病住院,早就痊愈了,并且没有后遗症的话,可以正常去保险公司投保百万医疗险。

6、住过院的人不一定能买百万医疗险,如果住院发生在2年之前,通常不影响投保,而如果近期有住院的情况,通常是不能投保百万医疗险的。在百万医疗险的健康告知中,被保险人过去两年因病住院、手术或连续服药30天以上的情况,一般都是不符合百万医疗险投保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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