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不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法院应该怎样

2024-08-30 23:30:10 保险常识 浏览:12次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不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法院应该怎样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答案】:D《保险法》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3、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当做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当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发生保险金请求权矛盾时,最终由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

是的,如果是受益人投保,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如果没有经过被保险人同意,或者与被保险人有争议,则由被保险人享受保险合同。根据司法解释,都是保护被保险人权益的,应以被保险人意思为主,被保险人也可以更换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赔偿与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就可以依法行使保险金请求权,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在保险事故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会承担哪些...

1、如果是故意的,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退还保费;如果是过失造成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费。

2、并因故意或过失的不同,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可以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众所周知,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既取决于保险标的的固有风险,也取决于人为风险。防灾防损、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和整个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

3、投保人违背诚信原则进行保险欺诈造成的后果及危害,从而进一步说明诚信原则在保险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一)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承担比应负责任更重的损害赔偿金,这是非常普遍的事实。另一方面,在保险赔偿中存在某些合法却未必合理的现象。

5、保险人的可抗辩期一般为2年,保险人只能在2年内以投保人误告、漏告、隐瞒等为由解除合同或拒付保险金。该条款旨在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正当权益,同时约束保险人滥用诚实信用原则。(2)年龄误告条款。年龄误告条款通常规定了投保人在投保时误报被保险人?年龄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被保险人不能是受益人的原因是,身故保险金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只能由被保险人之外的人领取。而在其他的保险产品中,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通常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就默认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享有对保险赔偿提出争议的权益有何特点

1、”一旦被保险人收到了保险公司发出的拒绝赔偿通知书,则说明保险公司认定其提出的索赔请求不成立,不予赔付。这时被保险人如果对保险公司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被保险人享有对保险人的行为提出质疑的权益。

2、协商解决: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方法。协商解决可以有效节约时间和费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彼此增进了解,强化双方的信任,有助于圆满解决纠纷,并继续履行合同。

3、该条款规定,保单生效一定时期(通常为2年)后,就成为不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为由,否定保单的有效性。保险人的可抗辩期一般为2年,保险人只能在2年内以投保人误告、漏告、隐瞒等为由解除合同或拒付保险金。

4、第2款是有关责任保险的第三人是否直接享有请求权的规定。第2款肯定了第三人的直接保险赔偿请求权,一方面保险人可以应被保险人请求直接向第三者赔偿,另一方面,在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前提下,第三者有权直接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第3款有两层含义:一个是保险人的赔付以被保险人已向第三者赔偿为前提。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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