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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2024-08-15 14:59:34 保险知识 浏览:14次


辽宁省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般来说,这个在辽宁省工伤五级的话具体能获得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赔偿,受了工伤这个用人单位依然会和劳动者保存劳动关系的,不过就会安排一些恰当的工作,如果实在难以安排工作的,公司也需要每个月按工资的70%发放伤残补贴。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9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12月1日起实施。辽宁省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即使本人违章,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办法》规定,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全省企业职工、雇工都将因此受益。《办体》特别提出,设立工伤储备金。

4、法律:《社会保险法》;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或通知等。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辽宁省 工伤保险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在2005年9月22日通过了第187号令,正式实施了《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这次决定是在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的第52次常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的。自2005年12月1日起,该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为辽宁省的工伤保险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应当在参保所在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办法》规定,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全省企业职工、雇工都将因此受益。《办体》特别提出,设立工伤储备金。

点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主要有六个方面,分别是: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工伤保险详细实施办法:工伤保险基金: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制度。 省级调剂金由各市按上年工伤保险费征收总额的2%上解,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分账核算。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87号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业经2005年9月22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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