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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修改时间的简单介绍,2008年最新修改工伤保险条例

2024-08-12 8:18:13 保险知识 浏览:13次


工伤保险条例74号文件

1、《工伤保险条例》于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没有所谓的工伤保险条例74号文件。

2008年最新修改工伤保险条例

1、国家从2004年颁布工伤保险,在2010年重新修订,从2011年1月1日期执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其他(一)本指导意见下发前,各市已于2008年对“三项待遇”进行调整的,本次可不再进行调整。(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从未对“三项待遇进行调整的,本次应考虑适当加大待遇调整的增长幅度。

3、新的没有。还是国务院那个版本。各地有相应的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带来哪些新变化

1、年1月1日起,新《工伤保险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工伤保险有了新的内容,比如,工伤保险适用的范围和工伤认定的范围扩大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的程序简化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了等等。另外对于劳动者也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还需要重视时效问题。

2、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首先是工伤认定范围作了两处调整:其一便是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修改后的条文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要注意:第一,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

3、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4、第二,将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而未将非机动车事故纳入范围的现行规定,导致了政策上的不平衡,各地方、各部门和职工强烈反映这一规定有失公平,要求修改。

5、案解新《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对实施近7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修改。对比2004年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本次修改存在多方面的突破。作者多年从事劳动工伤法律援助工作,现结合代理和接触的案例对这些新变化加以评析。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老都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合同到期,单位续签,你就只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求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内容有以下几点: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决定;修订解

工伤保险条例修改了几次

1、《工伤保险条例》制定于2003年,2004年元月1日实施后,于2010年修改过一次,新修正的《工伤保险条例》在2011年1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

2、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理由是: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原《工伤保险条例》作了较大幅度修改,该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要与《社会保险法》保持一致,最迟要在2011年7月1日前颁布,2011年7月1日实施。

4、新《工伤保险条例》是指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之前的是未经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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