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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2024-08-08 21:13:22 保险资讯 浏览:15次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

1、贵州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在贵州省范围内,十级工伤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如下:工伤医疗待遇: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企业,属于报销项目由社保机构承担,不属于报销项目的,由公司承担;如果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企业承担。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贵州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贵州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黔人社厅发〔2011〕27号)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2020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分别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分别为15个月。

最新的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最新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2)二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3)二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4)四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主观: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医疗费: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贵州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贵州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黔人社厅发〔2011〕27号)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贵州工伤九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和就业补助金2—6个月。

根据《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2023年贵州工伤赔偿标准自1月1日起执行。其中,工亡赔偿最高限额为53万元,因工程度达到一级的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50.4万元,两项标准均为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0倍。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中央在川行业单位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其他中央属、省属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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