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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疗保险大病报销比例徐州医保二次报销起付线

2024-08-08 6:28:55 保险常识 浏览:12次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徐州医疗保险大病报销比例徐州医保二次报销起付线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起付线:不分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1300元起,报销比例:85%起。第二次住院,650元起,报销比例:85%起。重大疾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分段计算,累加支付。5万以下,报销比例50%起,5万以上,报销比例60%起,上不封顶。

2、起付标准: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第一次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二级医院350元;转徐州市指定医院的统一为550元;转其他地区指定医院的统一为800元。一年内徐州范围内(含市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按第一次起付标准的60%执行;徐州范围外的起付标准不变。

3、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起付标准以上到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4、超过100000元,补偿70%。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一级医院500元;住院次数起付标准:第二次: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00元;第三次:三级医院24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60元。注:退休(退职)人员起付标准为上述标准的80%。

5、门诊报销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6、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流程: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大额医疗互助(门诊、急诊)起付线金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如果一年内累计的门诊、急诊费用,职工不到2000元、退休人员不到1300元,由参保人员从个人帐户中支付。

徐州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1、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百分之50,起付标准为3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根据查询徐州人民政府显示,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百分之9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百分之92,三级医疗机构报销百分之84。

2、徐州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为60%。根据徐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的规定,徐州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为60%,其中,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0%,个人支付比例为20%。即职工在享受门诊医疗服务时,符合报销条件的部分,职工本人需要支付的比例为20%,其余部分由徐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3、一个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包括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在2万元(含)以内的,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60%;2万元以上的,纳入门诊慢性病或门诊大病保障范围。

4、徐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门诊报销:在职职工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80%。

5、提示:徐州医保报销可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其中门诊报销规定,居民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政府举办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统筹基金补助比例为50%,一个统筹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为380元。

6、法律客观:《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整》市区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210元调整为240元,各县(市)由180元调整为220元,铜山区、贾汪区由200元调整为220元,大学生缴费标准保持210元不变。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徐州大病医保咋报销的

一年内徐州范围内(含市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按第一次起付标准的60%执行;徐州范围外的起付标准不变。一年内徐州范围内(含市内)多次住院的,只扣2次起付标准;转徐州以外就医的每次均扣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一个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包括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在2万元(含)以内的,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60%;2万元以上的,纳入门诊慢性病或门诊大病保障范围。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超过200元至1500元以内的费用,在首诊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5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至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40%。

参加徐州市大病保险的居民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大病二次报销。所患疾病符合徐州市大病保险范围。徐州市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包括了一些高发、高治疗费用的重大疾病,如癌症、肝硬化、尿毒症等。大病治疗费用已经超过了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

它的二级医院起付线是300元,三级医院是500元。徐州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是这样的。一级医院,儿童和老年人是65%,普通居民是60%。二级医院,儿童和老人是60%,普通居民是55%。三级医院,居民和老人是50%,儿童是55%。不过这仅仅是基本报销费用,18万元以下的。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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