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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镇居民保险缴费标准(长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4-08-07 11:52:05 保险资讯 浏览:12次


长春市城镇居民保险缴费标准

1、长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一档为每人每年24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480元。长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指由职工、城乡居民自愿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缴费人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根据政策规定,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一档为每人每年240元,适用于家庭人口数少于4人的缴费人群。

长春办理市医保需要什么材料?

在长春市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户口簿(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一般情况需提供:居住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长春市医疗保险办理材料: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所需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去居民户籍所在地或居民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应于每年10月至12月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

在长春市办理“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证明”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证件真实有效。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人员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就可以办理长春市的居民医疗保险了,同时享受与长春市民相同的医保待遇。

想要办理长春的医保卡,需要准备户口本,身份证还有个人2寸大小的照片到社保局办理即可。

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去哪里办理

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去居民户籍所在地或居民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应于每年10月至12月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办理参保手续的地点是居民户籍所在地或居民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在长春市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户口簿(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一般情况需提供:居住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长春医保局具体地址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诺瑞德广场。医保局属于国家机关,实行统一的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其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地址:医保个体业务经办服务大厅(灵活就业、居民医保的个体经办业务):南关区繁荣东路166号。医保局新址业务经办大厅(包含个体业务、对公业务等长春市医保所有经办业务):净月区诺睿德广场9号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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