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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六项规定的简单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如何赔偿

2024-08-07 5:59:18 保险常识 浏览:12次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六项规定的简单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如何赔偿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如果小明负主要责任,就不算工伤,工伤保险不赔;如果小明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算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伤残,工伤保险可以赔偿。小孙下班后约了朋友去唱k,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算工伤吗?不算。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所以,你的情况具体是不是工伤,还需要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的责任划分,只有不是你本人主要责任的才能够被认定工伤。

3、只要是认定为工伤,均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具体标准需要看第五章。

4、上下班蹭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工伤。职工蹭车,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合理的路线,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职工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5、职工上班路上摔骨折的赔偿: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企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1、企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的。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企业要承担工伤赔偿,如果不是工伤,不承担责任。企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要视情况而定。

2、员工上下班路上发生受伤的话是算工伤的,但前提是全责和主要责任在于对方,而自己是属于受害伤就可以获得双项的赔偿;作为工伤的赔偿一般都会由社会保险机构来支付这笔费用。

3、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认定工伤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如果这名员工上下班途中是被被车撞到了,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

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

1、人社厅函[2011]339号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2、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一般不算工伤,但是,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例如道路问题造成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能简单界定是否属工伤,而应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判断。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时,自己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就能认定工伤。

4、只要是认定为工伤,均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具体标准需要看第五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时,自己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就能认定工伤。

人社厅函[2011]339号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只要是认定为工伤,均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具体标准需要看第五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条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

人社厅函[2011]339号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时,自己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就能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六条第一项: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能认定工伤,无证驾驶能否认定为工伤呢?实践中,往往有一些部门认为,无证驾驶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本人不这样认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无证驾驶车辆导致受伤(或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主要看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被划定为主要责任。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条例》第十四条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作了六种列举,同时加了一个兜底条款。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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