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

吉安市工伤保险条例,吉安5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2024-08-01 15:32:22 保险常识 浏览:18次


缴纳工伤保险是企业应尽义务吗?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这是国家保护企业免受工伤事故等经营风险,也是维护职工应享受的基本权利。因此工伤保险建立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国家作为工伤保险坚实后盾的同时,用人单位也有着必须要承担的义务。

吉安5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1、吉安市五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8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三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2、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如下: 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 工伤保险基金 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3、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吉安工伤鉴定在哪里

法律分析:吉安市工伤认定申请办理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尚义路城南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伤残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市政服务中心是否服务窗口的。永丰县属于吉安市,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在吉安市市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办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办理市属参保单位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的审批手续;指导监督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具体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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