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养老金:江苏省60岁以上的农民每月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金额为125元。 高龄补贴:根据不同省份的规定,60岁以上的农民还可以领取高龄补贴,一般为每月50元。 新农保养老保险: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民,60岁以后可以根据自己缴纳的标准领取养老保险,领取金额为个人账户总额除以139。
1、可以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情形 我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情形的,可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各类情形中起始补缴时间为最早时间,用人单位成立后招录用的职工起薪时间迟于最早时间的,以用人单位成立后招录用的职工起薪时间为准。
2、年2月1日,江苏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出台了《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其中明确了可补缴的11种情形,具体情况如下:1991年12月31日前为按当地规定规定缴纳固定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单位可补缴原固定工退休社会统筹费。
3、法律依据:《江苏省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1991年12月31日前各地实施固定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期间,原全民所有制企业、县(区)属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未按当地规定缴纳固定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费的,用人单位可补缴原固定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费,固定工本人不需补缴费。
4、但并不是完全不可以,以江苏为例,根据江苏省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有11类人群是可以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具体情形如下 按照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参保人申请延迟退休。
5、第二是在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之后,一定要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仅有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前提下,视同缴费年限才可以累计计算。依照《江苏省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的通知精神,对江苏省的视同缴费年限进行规范,这一文档是以2021年3月1日逐渐执行的,具有一定的指标值实际意义。
6、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范围和条件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目前仍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且在岗工作,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应参加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或中断缴费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单位职工,单位和职工如有补缴的意愿和能力,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这个地区交费日期为每月的15号。江苏省社保缴费时间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社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根据这些规定,个人社保费用应在每月的15号前缴纳,逾期缴纳将会产生滞纳金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每月5-15号。通过查询扬州市社保局信息显示,扬州社保是从每个月15日开始进行缴费。扬州市是世界美食之都、世界运河之都、东亚文化之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具有传统特色的风景旅游城市,素有“烟花三月下扬州”的美誉。
医保在每月的20号以后扣款(从你的扣款账户上)。
每月19日。根据查询扬州市教育局官网得知,为了保证公民社保业务的正常维系,江苏省扬州市单位社保费用在每月19日进行扣除。个人社保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文件的话说,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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