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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2008全文的简单介绍,工伤保险赔偿外,用人单位还要赔偿吗

2024-07-30 22:22:15 保险知识 浏览:10次


2008年最新修改工伤保险条例

国家从2004年颁布工伤保险,在2010年重新修订,从2011年1月1日期执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赔偿外,用人单位还要赔偿吗

员工受了工伤,不仅社保要赔偿,公司也要承担责任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投保了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发生工伤的,主要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保险基金赔付范围以外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用人单位未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按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赔偿外,有一部分是需要单位赔偿的。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赔。按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

工伤保险赔偿外,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我是2008年工伤鉴定为9级,单位里给我卖了工伤保险,请问保险公司可以给...

你的问题应该清楚了,工伤由保险公司负责,因为一般单位可能没有办理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因此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应补偿你8个月工资。

【工伤八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没有问题的,可以领取这个补贴的。因为这个事件发生在08年,当时只要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事实,那么可以领取的。同时,根据《工伤条例》,9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当事人因为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九级,当事人可以得到本人9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级工伤的员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受伤员工因此离职的,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情形,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九级,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计算赔偿。和平安保险的赔偿是无关系的。平安保险是属于商业保险,那么赔偿是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决定,但是工伤按照工伤保险赔偿如下:工伤九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有什么认定标准?

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是规定了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都是属于工伤的,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工伤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的。

二:能认定为工伤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

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1、《工伤保险赔偿条例》于1988年6月1日施行,由国务院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分为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工伤津贴赔偿和工伤残疾赔偿三类。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工伤治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和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2、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3、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5、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6、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

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其丧葬费由谁支付!要政策性文件!谢谢!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一次性抚恤费为1000元。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为:家居省辖市的,每人每月100 元;家居县(市)、镇的,每人每月80元;家居农村的,每人每月70元。

国企下岗职工死亡丧葬费应该由社保局支付,职工未缴纳社保的由职工近亲属支付。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企业员工非因工死亡有丧葬费和救济金,丧葬费由劳动保险基金根据全部工人与职工平均一个月的工资。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三个月至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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