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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四十二,工伤认定之后是做伤残鉴定还是劳动鉴定

2024-07-26 11:36:39 保险资讯 浏览:12次


社保法中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解读】本条系关于民事侵权责任和工伤保险责任竞合的规定。

工伤认定之后是做伤残鉴定还是劳动鉴定

1、法律主观:因工受伤,不是去做伤残鉴定,而是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伤者的劳动能力进行评级。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比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要更有利于伤者。

2、工伤后是做伤残鉴定。工伤职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法律分析:工伤先申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进行伤残鉴定前,要先行确定工伤认定是否达到伤残等级,如果不是有特别影响生活的,会难以认定等级。伤残鉴定是用于非工伤的人身损害的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4、法律主观:工伤认定后是一定要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伤残鉴定的。如果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则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职工需要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去申请鉴定。

在什么情况下,工伤人员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须工伤保险再提供保障时,就应停发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四种,一般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比如工伤职工已经完全康复的;工伤职工将定期待遇进行了一次性结算,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职工自然死亡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三种: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期间内出现工伤痊愈等情形丧失享受待遇条件;工伤职工在法定时间内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受伤之后拒绝接受治疗又想享受工伤待遇。

正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指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3)拒绝治疗;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哪些情况下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四种,一般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2、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比如工伤职工已经完全康复的;工伤职工将定期待遇进行了一次性结算,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职工自然死亡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三种: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期间内出现工伤痊愈等情形丧失享受待遇条件;工伤职工在法定时间内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受伤之后拒绝接受治疗又想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后不能正常工作公司能辞退吗

1、工伤后不能正常工作,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员工在工伤期间享有特定的权益保障,公司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并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公司违法辞退工伤员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法律主观:工伤了,公司不能辞退未有过错行为,且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若是用人单位主体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因此,员工受了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具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为员工受工伤辞退的,公司需要给付补偿及赔偿。

4、不可以随便开除。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员工受了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具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为员工受工伤辞退的,公司需要给付补偿及赔偿。

5、法律分析:工伤后公司不能辞退,但是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停工留薪期己过,单位可以不交社保和停发工资

1、停工留薪期满,未提交医疗机构休养证明,不出勤用人单位停发工资合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并应复工,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医疗机构的休养证明,其工伤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2、法律分析:停薪留职期间,仍需要缴纳社保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要发的。根据规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停薪留职按原标准继续缴纳社保。停薪留职期间的社保还是由原单位帮助当事人继续缴纳的,但是按照规定停发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继续缴纳社保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最低保障,确保不因停薪留职带来麻烦。

5、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6、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应该到劳动仲裁去进行仲裁。因为法律并没有职工因工伤停工留薪而不缴纳社保,而是如果因工伤停工留薪,视同员工岀勤,发给基本生活费和劳保,这是公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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