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肌肉拉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的算工伤。但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腰椎间盘突出算工伤吗腰椎间盘突出不算工伤。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一种病症,是一个慢慢累积的过程,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一般不会直接认定腰椎间盘突出症为工伤,大多数情况都是认定为腰部扭伤,会要求工伤职工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鉴定。
上班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可以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造成身体受损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分析:腰椎间盘突出不算工伤,腰椎间盘突出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所以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了的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到的事故伤害。
法律分析:腰间盘突出一般是不能够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规定中也没有说腰椎间盘突出认定工伤的规定。如果因为工作原因,扭伤了腰,造成了腰间盘突出,应当是工伤。但如果以前有腰间盘突出的,工作中旧伤复发,不属工伤,应当按医疗保险处理。在只有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法律分析:腰椎间盘突出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所以不算工伤。理由如:首先,必须是一次性、一瞬间的事故伤害,日积月累的不算。
虽然小明未经批准而顶班,这种善意行为也是为了但公司利益,同时之前有过顶班先例而未被明令禁止即说明公司是默许这种行为的。小明的受伤符合工伤要件,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顶替他人上班的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未明确表示拒绝或者提出反对意见,顶替上班的人所从事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对顶替上班者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并支付相应的报酬。
公司认为卢太塘受伤时并不是他的工作时间,并且卢太塘私自顶班,没有得到领导的同意,并且他进行的并非本职工作,因此,卢太塘并不能认定为工伤。
吴某尽管是为单位工作受伤,但其并不是履行自身工作职责而受伤,且其顶班并不是遭遇紧急情况,因此吴某受伤不符合“工作原因”的规定。杨旸律师解析: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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