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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社会救助是什么意思 (大病医疗保险救助制度)

2024-07-24 4:08:45 保险常识 浏览:14次


大病社会救助是什么意思?

大病社会救助是指为了帮助贫困、困难及特殊困难群体解决罕见、特殊疾病及治疗费用过高等困境而设立的一种救助制度。大病社会救助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基本的医疗保障和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大病医疗互助救助标准

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以及农村低保对象,如果医疗费用超出1000元,将按20%的比例提供救助,同样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对于那些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生活困难的城市低保对象,如果个人负担部分超过2万元,超出的部分将按照1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

大病医疗互助救助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

新农合大病补助的申请条件如下: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经济困难:家庭贫困,如收入低、资产少等,需提供证明材料。 特殊病情:患有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心脏病等严重疾病,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文件。 社保或新农合参保人:申请人或家庭成员需有缴纳社保或新农合保险,无保险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工会职工大病救助标准如下: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主要是指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救济的孤老、孤儿孤残等人员。 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因患大病重病,在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和其他补贴以及各种互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有困难的人员。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对于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是超过1000元以上的费用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救助限额是4000元。对于已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和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的病种且医疗费在2万元以上的话,可以救助10%的费用,一年内累计救助额度最高是2000元。

居民医保大病救助范围

医保局大病救助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家庭经济困难:对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重:救助对象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以下病种可以申请大病救助:职工、居民患有严重精神病;居民、职工患有急性、中晚期的慢性重型肝炎的;职工、居民患有1型糖尿病的;职工、居民患有尿毒症、需要肾透析等疾病;职工、居民需要进行颅内肿瘤切除手术、进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的;未成年人患有先天性白血病。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器官移植、严重精神障碍、重大器官功能衰竭等。这些疾病往往需要长期的治疗和高昂的医疗费用,对患者和家庭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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