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法律原文)

2024-07-22 19:45:52 保险常识 浏览:14次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的,被保险人有必要请律师吗...

1、保险公司作为交通事故发生时的第一赔偿人,被许多法院列为共同被告,并获得包括受害人在内的社会人士及一些法官、律师等人的支持。

2、不能和另外一个同责者请一个律师,因为另一个同责者可能会对你的伤情承担相应的责任。保险公司有可能会逃避自己的责任。

3、一是,你方没有必要聘请律师了,因案情简单,最终就是由保险公司对受害者赔多,还是赔少的问题;二是,你就是坚持让对方去法院起诉你最好,通过诉讼来解决事故的赔偿纠纷,是当今最好的途径之一。三是,保险公司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他们的律师出庭,所以你真的是没有必要再去请律师了。

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

1、对于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他们享有明确的法律权利:首先,他们有权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法律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这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基础条款。

2、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3、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如下: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4、法律分析:除了按照交强险条款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理赔以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还享有以下权利: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5、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以下权利: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等等。

在保险活动中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义务的法律后果之一是

法律分析: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分析: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无论其是否有过失,也无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承担责任。对于破坏保证,除人寿保险外,一般不退还保险费。在某种情况下,违反保证条件只部分地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人只应就违反保证部分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无论其是否有过失,也无论是否对内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容解除合同,不予承担责任。对于破坏保证,除人寿保险外,一般不退还保险费。在某种情况下,违反保证条件只部分地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人只应就违反保证部分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在保险活动中,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义务的法律后果如下: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如下: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活动中,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义务的法律后果如下: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从法理上而言,违反保证义务的法律后果应是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或无效。. 在认定被保险人是否违反保证义务时,需要对相关条款属免责条款还是保证条款做出相应判断,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保单约定索赔权益人,被保险人能否直接起诉

1、第六十五条【责任保险】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2、被保险人可通过向保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保险人应当准备好起诉状、证据资料,包括投保单、保险单、批单、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利益演示表以及营销员情况说明、保费缴纳记录、保单签收情况等相关资料。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与诉讼有关的证据原件或复印件同时提交给所在地法院。

3、可以依法起诉保险公司。参考:1,财产保险中并没有受益人的概念。《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指向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2,《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表明了受益人产生条件:即必须有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4、目前,法院的强制执行依据主要散落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配套司法解释。大部分法院面对人寿保险及保险利益的执行问题上,惯常操作尺度为:被执行人的人寿保险权益可以执行,但保险合同通常不得强制解除。

5、面对这种情况时,尽可能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对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携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费等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凭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对方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损失。

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减轻保险人责任的相关条款,减轻保险人责任或保险人的免责情形,应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2、减轻或者是免除保险人赔偿责任的相关规定是在订立保险合同的时候,如果存在免除保险人赔偿责任的相关条款,是必须要对投保人进行明确的说明的。只有这样免除条款才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就不具有效力。

3、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主要包括除外责任条款和限制责任条款。除外责任条款明确规定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例如,某些健康保险政策可能会规定,对于既有的疾病或状况,保险人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这意味着,如果保险购买者在购买保险之前已经患有某种疾病,那么这种疾病的治疗费用将不由保险公司承担。

4、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在禁止性规定中,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应根据该规定的立法目的收到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处罚,并不得当然对私法上的民事合同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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