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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第三十四条例,工伤后续治疗费谁承担

2024-07-22 9:24:45 保险知识 浏览:14次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1、所谓的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其实就是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第二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后续治疗费谁承担

1、工伤后续治疗费用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2、工伤后续治疗费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首先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起员工的所有治疗费用,即使是日后员工有复发的情况的话,用人单位也必须进行承担。但是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承担其后续的治疗费用,但是在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标准来支付员工一次性赔偿金。

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后续治疗费如果为工伤引起的,由工伤保险支付,其他原因的,个人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护理费单位出还是工伤出

尽管工伤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用人单位仍需履行一定的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在工伤期间提供必要的护理和生活照顾。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护理条件和设施,以确保劳动者的康复。

法律主观:工伤护理费的给付,在定残之前由单位按照实际支出承担责任,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即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由单位或者是社会基金支付,但是在职员受伤之初,并不能确定伤情是否是工伤,故此在受伤治疗期间,不管是医疗费、交通费还是护理费等费用,都是需要受伤的职员自己先垫付的,在确定为工伤之后,才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

一般说来,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住院期间(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住院期间(停工留薪期)该工伤职工可享受与工伤前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待遇,即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该职工工伤前的平均工资按月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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