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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年限是什么 (嘉兴市失业保险金领取)

2024-07-18 19:38:58 保险常识 浏览:14次


嘉兴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年限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水平由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决定,年龄越大,支付标准越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领取期间,失业者可享受的待遇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医疗费70%补贴,以及在特定情况下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作为生产扶持资金。

嘉兴市失业保险办法

嘉兴失业金领取条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嘉兴失业金领取的步骤是: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根据《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今年8月1日开始,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每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将从此前的917元调整到1103元。此外,农民合同制职工单位参保个人不参保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城镇职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0%确定。

嘉兴市就业局有关人士提醒:失业人员应自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持相关材料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失业人员应在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的每月12日到14日(遇节假日顺延),持《失业人员保险手册》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社会事业所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就业指导及失业保险金签字申领手续。

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50元调整为980元。按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调整后为686元 ;医疗补助标准按失业保险金的5%或10%确定,嘉兴市按照10%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为69元;一次性生育补助标准按失业保险金的3倍确定,调整后为2058元。

嘉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嘉兴失业金领取条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分析: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嘉兴市秀洲区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

1、嘉兴失业登记在哪儿办理?线上办理通道: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下办理地点:嘉善县:受理机构:嘉善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各镇人力社保所办理地点:嘉善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二楼人力社保窗办公时间:全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嘉兴市秀洲区,企业在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间组织持续生产的,给予其留在秀洲的外来员工租房补贴,每人300元;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14日期间,企业外来员工留在秀洲且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其在2021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时,在原积分结果基础上一次性加5分(父母双方可单独计分)。

3、失业保险奖励稳定岗位,要求企业满足连续生产、30人以上、稳定就业的条件。奖励标准为人均3870元;二是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奖励标准为人均300元。

4、没有对外地开放。非当地户口,无法在自己缴纳社保,必须通过单位缴。只有城镇户口才能自己交社保,同时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需准备的资料:把个人档案托管到户口所在区的人才中心,然后在那办理参保手续,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等。

5、第十二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按规定参加本统筹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年龄段内自谋职业人员,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以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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