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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理费单位出还是工伤出(工伤保险条例单位责任)

2024-07-13 5:42:58 保险资讯 浏览:15次


工伤护理费单位出还是工伤出

1、法律分析: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工伤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所在省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一般参照人身损害的规定办理。

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

1、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有:典型劳动关系下的用人单位。典型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为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方。劳动者存在多重劳动关系的,工伤事故发生时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为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方。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指派单位为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方。

2、法律分析: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责任。如果用工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劳动者受伤,那么用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存在承包、租赁等关系且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劳动者受伤,那么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个体工商户、雇主是主体。领取了工商 营业执照 的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雇用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的伤、残、亡,在进行性质认定时,个体工商户、雇主应作为被认定的主体方。具有独立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组织是主体。

5、二)职工死亡的情形: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

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哪一方承担

1、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非法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有权向发包方追偿。

3、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原用人单位承担。我国法律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

4、如用人单位按规定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5、法律分析:工伤自费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不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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