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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小案例分析,社保缴费基数低于实际收入,单位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怎样处理?

2024-07-06 12:01:10 保险资讯 浏览:16次


工伤保险案例分析

因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产生的工伤待遇差额部分,劳动者能否要求其补足? 分歧 原告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第十条之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社保缴费基数低于实际收入,单位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怎样处理?

1、简单地说,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由社保征收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如果单位补缴以后,对于张某某来说就不会有所损失,差额也会补齐,因此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法院无法判决单位进行补差!退休起诉案例 李某某一直在某单位工作,退休办理养老金的时候才发现,单位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

2、当他们清楚自己的参保缴纳基数是按当地最低基本工资实施,而退休后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则会少,涉及到自己利益的,都会申诉或是要求企业补回差额部分,包括在职的员工提出要求,企业都有承担补差额的部分金额的风险。

3、单位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举报可以匿名。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违规补缴社保费被骗怎么办

全程是通过介绍人联系的,应向介绍人追讨或通过介绍人向实际责任人追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请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因此,到社保经办机构办事一定要通过各种渠道包括网络、电话、办事大厅等获取社保对外公开的文件指引,以及在大厅窗口正规递交材料申请,不要轻信他人介绍、绿色通道!(二)社保经办机构监管不力财务对账制度执行不到位。

邯郸社保补缴被骗要到当地公安局进行报警,要求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工伤案例分析:社保费欠缴期间发生工伤也不能拒赔

1、但当其亲属向县 社保 机构申请工亡补偿金时,上级社保机构给该县社保机构批复为:此类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应由用工单位支付。于是,马某亲属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某县社保机构立即支付马某工亡赔偿金,第三人针织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据此,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时,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那么由于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导致工伤劳动者不能获得法定赔偿,当然也应当由过错方对其进行差额补足,这不仅是过错赔偿责任,也是因为法定义务的不履行这一先行行为产生的责任。

3、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参加了保险不等于没有了风险,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不但要补缴所欠的社保费,还要承担滞纳金。在补足各种费用后,欠费期间原本应由社保基金报销的工伤保险待遇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5、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公司是必须要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而员工在为公司进行工作的过程中发生了工伤的话,员工是有权利向公司提出赔偿的,而员工出现工伤在此期间,所有的治疗费用也是由公司全部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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