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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细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一条)

2024-07-06 1:58:13 保险知识 浏览:15次


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第七条本市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见附表),向社会公布后施行。

2019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1、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2005年1月1日起参加工伤保险。第三条市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指导各区县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3、第一条 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职业康复费用按不超过当年结存的工伤保险基金四分之一的比例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用款支出计划,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列入下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下年度据实列支,用于工伤职工职业康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工伤预防,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998年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待遇国家有没有规定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

当时如发生工伤事故,一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

一)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六至十六个月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

年工伤三级,应当早已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按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支付护理费。现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改办退休,并不能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险金共享,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不足差额。生活护理费则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直至死亡。

福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1、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福建厦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3、关于 工伤保险条例 实施细则的回答为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 工伤 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4、《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健康,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

6、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的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我国的劳动者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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