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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协议,上海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2024-07-01 20:12:00 保险知识 浏览:9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是谁?

1、法律分析:(一)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其保障对象为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新生儿按当地规定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二)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

上海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1、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医保参保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病情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及相关的检查报告、病历等。

2、上海大病医疗保险办理步骤:投保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到保险公司营业大厅选择大病医疗保险产品,填写保险申购单;选择一次性缴清、按年缴纳和按月缴纳等缴纳方式;办理或提交一张活期银行卡;阅读并签订投保合同;缴纳保费。

3、法律分析: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二)其他城乡居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

4、法律分析:根据参保人群的不同,我国医保可以划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以及农村新农合医保。

5、这四种大病指的是:重症尿毒症、肾移植、恶性肿瘤、部分精神病。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50%。

6、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再报销比例50% 上海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4种大病可以再报销50%。凡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居民大病医保,不需要额外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在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体制下的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的报销起付线是2万元,在2万元到5万元范围内,大病救助按照50%报销;在5万元—10万元范围内,大病救助按照60%报销;10万以上的范围内,大病救助按照70%报销。大病医疗补助的报销比例在城镇职工居民与农村地方在计算上是有所不同的。

2、法律分析: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是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不同范围内所支付金额不同,其报销比例会有所差别,其中分别为: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4、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是怎样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通常是对指定的20类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20类重大疾病大多都是发病率高的疾病,并且治疗需要的费用多,治疗周期长。

5、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范围如下:恶性肿瘤:包括胃癌、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器官移植:包括肾脏移植、肝脏移植、心脏移植、角膜移植等;重大疾病:包括脑血管病、心脏病、肝炎、糖尿病、结核病等;严重意外伤害:包括严重交通事故、坍塌事故、爆炸事故等。

6、大病医保报销流程: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1)参保人身份证;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重庆城乡医保大病报销

门诊报销方面,一档和二档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有所区分:一档支付限额300元,二档为500元。未成年人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门诊就诊,报销标准参照二级医疗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7833元/人·年,财政补助方面,人均标准为640元/人·年。

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0%(原为4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原为65%)。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5%(原为72%);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5%(原为50%)。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和住院累计发生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按报销比例分二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以内报销50%,20万元以上报销60%。2019年的起付标准为17067元。大病医疗保险不需要单独申请,医保系统会自动结算。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5412元/人·年。被保险人在自然年度内首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自付费用是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首次报销,然后由被保险人支付。

重庆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门诊、住院、大病等不同医疗项目和费用类型进行划分,具体比例会根据医疗项目的不同、医疗机构的级别、个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同时,医保制度还设有起付线和封顶线等限制,超出这些限额的部分可能无法获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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