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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病医保药品目录(江西大病特殊医疗保险)

2024-07-01 9:24:27 保险资讯 浏览:13次


江西大病医保药品目录

月1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启动谈判机制,首次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等5种特殊药品以团购价纳入医保。此举将大幅减轻白血病、肺癌、乳腺癌等大病医保参保患者的医药费负担。

江西省医保报销比例

综上所述,门诊报销的起付线为100元,45岁以下参保人年度限额2000元、报销比例50%,45岁及以上限额3000元、报销比例50%,而退休人员年度限额3500元、报销比例60%。

基本医疗保险百分之60至百分之90,大病保险百分之60至百分之90,生育保险百分之80至百分之90。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比例为百分之50至百分之90,特殊药品和高值耗材报销比例为百分之50至百分之70,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百分之60至百分之90。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百分之60至百分之90。

综上所述,江西省本省异地就医报销50% 根据调查,江西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居民医保最高,是50%,职工医保最高是80%而对于报销都是针对于医保目录当中的药品。

百分之90,百分之75。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江西省医保一级医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医保范围内百分之90;二级医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医保范围内百分之75。

江西大病二次报销政策

1、江西省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标准、比例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大病保险的目标是避免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因此,实行的是分段报销,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2、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

3、医保二次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如果上年度看病时,如果产生了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该二次报销由参保人员所在的单位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一般是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报销50%;超过5万元的,报销60%,但是具体要看各地的政策规定。

4、大病可以二次报销。大病保险全部开展,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对这些人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过一定额度,由大病保险报销50%以上。

5、年大病二次报销政策是: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大额医疗互助,即门诊、急诊的起付线金额为:在职职工为202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住院费用的报销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

6、二次报销指的是农民患大病,再经过新农合、大病报销政策后,还能享受二次报销的政策,具体报销标准如下:5万元-6万元报销55%;6万元-10万元报销60%;10万元-15万元报销65%;15万元以上报销70%;转外院治疗统一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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