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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伤保险条例假肢工伤假肢赔偿标准

2024-06-30 11:48:59 保险资讯 浏览:15次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浙江工伤保险条例假肢工伤假肢赔偿标准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工伤假肢赔偿标准,从工伤发生的年龄到75岁的时间算。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法律分析:工伤的假肢安装费用,属于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的配置费用,应先做劳动能力鉴定,按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的费用,申请支付,此项费用由工伤保险基本支付,与厂方无关。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法律分析:(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参加工伤保险装假肢可以向单位主张吗

1、向劳动局/人社局工伤待遇部门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假肢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配置以后的维修更换费用自行承担。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安装配置假肢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支付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

3、如果有交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若没有,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4、如果你有工伤保险的话,安装假肢的辅助器具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出的,不能一次性提出。如果你没有工伤保险,你可以跟厂家协商一次性解决的问题,后续的假肢费用也可以一起谈判。

工伤假肢费用由谁承担

1、法律分析:工伤一次性赔偿后,假肢维修更换费用自行承担。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2、法律分析:工伤的假肢安装费用,属于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的配置费用,应先做劳动能力鉴定,按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的费用,申请支付,此项费用由工伤保险基本支付,与厂方无关。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

3、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假肢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配置以后的维修更换费用自行承担。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安装配置假肢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支付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

4、法律分析:工伤的假肢安装费用,属于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的配置费用,应先做劳动能力鉴定,按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的费用,申请支付,此项费用由工伤保险基本支付,与厂方无关。

5、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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