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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5条规定是什么(2010社会保险法全文)

2024-06-30 7:07:37 保险知识 浏览:14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5条规定是什么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什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一览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年辽宁社保缴费金额一览表如下: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14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5714元。单位0%,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177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0887元。单位7%,个人2%;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14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5714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也可以在60周岁前选择一次性缴费(必须缴足15年),或在60周岁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一次性缴费或补足缴费,只能选择按10%及以上的比例缴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法律分析: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他。

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求《社会保险法》,要全本的,有相关的政策解释更好,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2010年10月28日颁布的,当日开始实施。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就要求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单位、公司、企业不缴纳五险,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临时工需要缴纳社保,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法》。法律里,现在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都是一样的劳动者。所以,都是需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并且,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

社保不是缴满15年了就不用缴纳,而是满15年后,在其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农村非农业户口养老保险是有政策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可以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养老保险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雇主和个人按比例缴纳。个人账户的积累不可随意支取,退休时养老金的发放则根据缴费年限、工资等因素计算。未达到退休年龄者有灵活性选择继续缴费或转换至其他保险项目,同时,去世者个人账户余额可由继承人继承,遗属还能享受丧葬补助和抚恤金。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在5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第10条、20条、22条、23条、24条、25条),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第33条、44条、53条),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广覆盖的社会保险体系。

《职工养老保险法》颁布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1、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我国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法规是包含在《社会保险法》里的。现行的《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3、养老保险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我国的养老保险以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起点,经历了几十年风风雨雨,其发展可概括为四个阶段:1951-1965年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创建阶段。

4、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

5、养老保险实施时间可以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6年10月份开始,在国有企业实行合同制职工,按本人工资缴纳养老金,第二阶段,是国家关于深化养老保险改革的通知,是1993年下半年实行全民合同制,以后全面推广普及,各地进展不一样,并且在1996年开始建立个人账户,铁路部门,全部是1998年建立个人账户。

6、社会养老保险于1997年开始正式实行。我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后分别于1958年和1978年作过两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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