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还没做鉴定,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2024-06-22 16:44:07 保险资讯 浏览:9次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还没做鉴定,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法律分析: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劳动者除了可以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外,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不续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

2、一般有两种情况解决:第一:与公司协商将合同延期至内固定拆除后,待那时劳动能力鉴定下达后,去申请社保赔偿及公司赔偿,然后根据约定,解除劳动关系。

3、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能否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以及你所属的统筹地区确定。

2020年陕西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鉴定及赔偿标准)

第十条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欠缴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和欠缴期间发生工伤的职工,其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补缴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支。第十一条 建立省级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制度。

二十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二条,修改为:“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伤残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工伤十级最低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在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的第一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没有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释义】本条是关于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衔接的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增强工伤保险抗风险能力,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暂时没有评论,来添加一个吧(●'◡'●)

欢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