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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补充规定社会保险法补缴细则

2024-06-20 21:55:44 保险资讯 浏览:11次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社会保险法补充规定社会保险法补缴细则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社保可以补交前几年的。能补缴以前的年度,只要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就可以补缴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3、社保补缴的流程一般如下:确认补缴资格:需要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社保补缴的资格,包括缴费年限、参保时间等条件。具体条件可以参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计算补缴金额:需要计算出需要补缴的社保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的费用。

4、根据劳动法社保补缴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所聘用的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则可以补缴,但仅限于补缴前2年的费用。

5、法律主观:补缴社保的原因可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例如因为长期在外出差导致没有及时提交资料;当事人办理招调或者落户手续;当事人从原用人单位离职等。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保能不能补交,求助!

职工养老金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补交的;但一般是不能一次性的进行补缴;但在补偿时也要说明其原因,一般是因单位未缴纳的才可以实施补交的手续,同时还面要提交向社保局申请才可以处理。职工社保可以补交,具体补缴方式如下:社保局缴纳。

社保可以补交的,单位原因造成的停缴,可以直接办理补。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造成的断交,具体看各地的社保局的政策。有的地方可以,有的地方不可以。社保缴纳是按年限累计,最低15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领退休金。原先交纳的社保只要不退就会会累积在当地的社保局里.可以连续缴也可以累计来缴。

可以。因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等原因形成的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维护、漏投补缴等,由参保单位向公共业务办公室填报《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并提供维护年度《职工工资花名册》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还明确规定了医疗服务协议的执行,跨地区就业者的医保关系可以随人转移。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需为其员工缴纳,职工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认定和鉴定流程简便,同时明确了不认定工伤的几种特殊情况。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参考政府网站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法条文详解目录

1、总则:介绍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目的,为后续章节奠定了基础。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公民在退休后享有的养老保险权益,包括缴费、待遇等内容。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费用分担及医疗待遇的详细规定。

2、这部详尽的社会保险法条文详解图书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发行,属于第一版,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出版。它以简体中文编写,便于读者理解和掌握。书籍的开本为32开,适合携带和阅读。全书共计215页,内容丰富,深度解析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条文。

3、第一百二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第一百二十五条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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